2022年12月29日和2023年1月1日,财政部连发两条消息,对2023年的进出口关税进行了调整。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中新增手术机器人子目,在适用最惠国(含美国等162个国家)待遇条款的国家和地区进口手术机器人将实现进口零关税。
1.进口达芬奇、Mako等手术机器人,零关税。(实际上,外企也在大力推动本土化进程。)进口手术机器人有理由降价了。
2.财政部文件中描述了手术机器人是“以微创方式实施复杂的外科手术的一种医疗设备”,对“手术机器人”品类的重要性进行了认可。
关税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每逢年末,我国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部分进出口商品的关税税率进行调整。
为保障人民健康,减轻患者经济负担,2023年1月1日起,降低13类医疗器械进口关税;7月1日起,37类医疗器械产品将实现进口零关税。
在此次国家调整的进出口关税中,明确2023年将增加手术机器人税目,以适应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税目作为贸易的“语言”,当一类商品拥有相应的税目之后,有助于促进商品贸易流通,有利于统计商品的国际贸易情况,提高贸易透明度。此外,拥有税目之后,也将更加方便地落实进出口贸易许可管理政策或税收征管政策等。新增手术机器人税目,称得上是国家对手术机器人效用和价值的肯定。
原文中明确了:新增子目“手术机器人”是指由机械臂、控制台、成像系统等部分组成,能以微创方式实施复杂的外科手术的一种医疗设备。包括骨科手术机器人、腔镜手术机器人、神经外科手术机器人、放射介入手术机器人。
公告明确:自2023年7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八步降税。政策推行后,37类医疗器械产品将实现进口零关税。
从《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可以看出,手术机器人从2023年1月起,即按照最惠国进口零税率执行,鼓励国外手术机器人产品和技术进入中国市场。
[注1] ex表示实施最惠国税率的商品应在该税则号列范围内,以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注2] 除标注ex的税则号列外,商品名称仅供参考,具体商品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税则号列对应的商品范围为准。
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1)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韩国、印度、巴西等162个国家或地区。
(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包括:阿塞拜疆、埃塞俄比亚、白俄罗斯、朝鲜、乌兹别克斯坦等34个国家或地区。
总体来看,调整有关协定税率等安排,一方面可促进手术机器人产品进口,有利于引进国际先进的医疗技术和产品,激发国内企业的创新活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全球高新技术发展,为经济全球化提供助力。